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市反腐倡廉会议和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武发(2005)19号文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全市文化战线着力构建独具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全面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领导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行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是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需要,也是落实市委提出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运转,形成各方面齐心协力反腐败良好局面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深入开展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局领导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将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的主要任务
1、加强对联系点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宣传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落实局党委、行政的各项任务,帮助基层单位搞好政治思想建设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做好基层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
3、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中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部署,特别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和薄弱环节的分析研究,为局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三、具体要求
1、局领导要定期到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2、有选择地参加联系点的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职代会、民主生活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以全面了解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定期向局党委通报联系点的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4、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局领导做好联系点工作,并搞好优质服务。
5、各联系点要自觉、主动地向有关局领导汇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配合做好有关方面的调研工作。
6、要正确处理好局领导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与领导分工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把联系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将本着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的原则,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和基层单位工作需要,有重点、定目标、按步骤、分阶段的实施,力争抓出实效。
局领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名单:
局党委书记陆柏兴联系武汉歌舞剧院
局长、局党委副书记唐惠虎联系武汉人民艺术剧院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辉辉联系武汉市文化文物稽查支队
副局长和晓曦联系武汉图书馆
副局长郑自来联系武汉市博物馆
副局长魏文魁联系武汉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副局长肖肇中联系武汉市杂技艺术发展中心
局党委委员张正汉联系武汉市文物商店
局党委委员余小平联系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