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文化局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武文党办〔2008〕5号

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党委:

    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武汉市文化局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武汉市文化局关于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
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

    根据省委、市委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在全局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以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执行力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为工作任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为武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参加对象

    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重点是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各单位局管领导干部。

    三、主要工作

    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围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这一主题,按照以下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传达学习阶段(2008年6月上旬)

    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我局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局纪委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基层各单位针对活动方案要求进行传达,并结合各单位特点,拿出本单位活动方案。

    局党委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围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这一主题,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把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和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有关文件和规定、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事迹和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本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对照检查阶段(2008年6月中旬)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开展一次勤政廉政自省教育活动。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集中组织党员干部结合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对照勤政廉政的要求和先进典型,查找个人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强化服务意识,法制意识、效能意识、实干意识、节俭意识和廉洁意识。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此项活动结合起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的制度和措施,做到真查真摆,真整真改,努力提高干部修养、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普遍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情况,结合行政效能建设相关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要把此项活动与基层班子年度考核意见反馈整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议。

    3、提高整改阶段(2008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加强整改。局机关和各窗口单位要普遍开展“让人民评议,使人民满意”活动,局领导组织一次大接访活动,各单位领导也要结合各自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实际工作开展一次接访活动,听取群众意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本职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各单位要结合提高整改阶段的工作,组织一次教育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汉市文化局“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郭辉辉任组长,局纪委书记徐丽任副组长,局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为成员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委(支部)要高度重视“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强对组织活动的领导。各单位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这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采、寓教于乐并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人人参与,普遍受到教育。

    3、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市文化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写出总结,在6月下旬上报市文化局。

武汉市文化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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