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歌舞剧院 前身为热河军区胜利剧社。该社经历冀察热辽军区文工团、冀察热辽联合大学鲁迅文艺学院、天津市第一文工团等阶段; 1949 年 5 月随军南下进入武汉,又历经华中文工团、中南文工团、中南人民艺术剧院、武汉人民艺术剧院、武汉实验歌剧院的变革。1963 年,“歌舞”析出独立建院,始正式定名为武汉歌舞剧院。该院是一个综合性的文艺团体,全院 400 余人,设有歌剧团、歌舞团、交响乐团、民乐团。院长先后由程云、徐辉才、姚汉光、王树荣、吴雁泽担任。该院拥有从延安来汉的老一辈著名编、导、演员崔嵬、程云、莎莱等,在他们辅导下,又培养出吴雁泽、谢芳、吴杏华、刘凤、孔建华等一批人才。新中国成立以来,该院除创作演出各种题材和风格的大型歌剧、舞剧近 40 部外,还创作演出大量大、中、小型音乐、舞蹈及其他表演艺术形式的作品,有不少的剧(节)目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种不同奖励。

武汉歌舞剧院演出《九歌》
湖北省歌剧团 1952 年 9 月在湖北省文联文工团、省文化艺术工作团及全省文工团(队)整编的基础上建立,原名湖北省地方歌剧团, 1956 年改名为湖北省实验歌剧团。 1970 年与湖北省民间歌舞团合并,改名为湖北省歌舞剧团。 1978 年,重新单独建制,始称湖北省歌剧团。该团有演、职员 166 人。先后创作并演出《罗汉钱》、《一个志愿军的未婚妻》、《金黛莱》、《刘介梅》、《西藏的枪声》、《洪湖赤卫队》、《回春曲》、《山村锣鼓》等 20 多部大型歌剧及《检验工》、《下班之后》等数十部小型歌剧。该团创作演出的大型歌剧《洪湖赤卫队》在全国巡回演出累计 150 余场。后由北京电影制片厂、武汉电影制片厂联合拍摄成彩色歌剧艺术片《洪湖赤卫队》,享誉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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