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影 ]
俗称影子戏或灯影戏,清代由农村传入武汉,有西乡(黄陂、孝感)、东乡(今红安、新洲)皮影和沔阳皮影三大流派。西乡皮影影人造型较长,俗称大影子戏;东乡皮影影人造型短小,俗称小影子戏。东、西两乡皮影戏班演出仅 2 名艺人, 1 人操纵影子边说边唱,其腔类似汉剧、楚剧唱腔,演唱包括渔鼓、汉剧、歌腔、花鼓 4 种声腔。沔阳皮影每个戏班有 4 ~ 5 人。 1 人操大锣、小锣、马锣等打击乐器。影人造型极为讲究,身长近 2 尺,具有湖北地方特色。
皮影艺人多属半职业性质,无固定班社。 1950 年 3 月,武汉市戏曲改进协会曲艺分会成立,下设皮影组。 1953 年,该组隶属武汉市地方曲艺工作队领导。 1956 年 1 月,民间职业艺人重新登记,分区管理。江汉、硚口、江岸、汉阳、武昌 5 个区均成立皮影队,共有 43 个演出单位,从业人员有朱瑞清、傅华山、杨兰阶、吴建堂等 100 余人,分别在 52 家皮影社和茶楼演出。
皮影演出节目,原以《封神榜》、《走马春秋》、《西游记》、《济公传》、《隋唐演义》等传统剧目为主。武汉解放后,编演了《大象与鳄鱼》、《野心狼》、《抢渡乌江》、《黄继光》、《夺印》、《大跃进》、《一颗红星》等童话剧和现代剧。 1960 年,硚口区皮影队率先实行集体所有制,定名为红星皮影队,队长朱瑞清,并调进乐师、美工,招收 5 名学员,进行艺术创新,受到省、市文化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1964 年,全市 64 名皮影艺人统属红星皮影队领导。他们创作演出的《大象与鳄鱼》、《野心狼》、《抢渡乌江》、《黄继光》等剧目,在省会演中分获一、二等奖。 1970 年该队撤销,全体人员下放农村, 1979 年恢复。此外,尚有半职业性的民间皮影艺人和退休老艺人等,常在茶楼、公园和郊县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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