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培育全市文化市场,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管理法规;行使行政审批、审核权、项目管理权、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法规和相关技能的培训;承担行政应诉、听证、复议、赔偿工作;处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律事务,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法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