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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局职责

  武汉市文化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武汉市文化局同时挂武汉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武汉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一、机构人员情况

  (一)市文化局直属单位情况

  武汉市文化局现有直属单位 35 个。截至 2007 年底全局系统共有 4458 人 , 其中在职职工 2517 人,离退休人员 1941 人;拥有各类专技人员 1545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 339 人,具有中级职称者 529 人。

  局辖 8 个市直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 3 个艺术单位:武汉京剧院、武汉汉剧院、武汉楚剧院、武汉歌舞剧院、武汉人民艺术剧院、武汉杂技艺术发展中心(杂技团)、武汉乐团、武汉说唱团、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市艺术学校、市演出公司。

  局辖 11 个市直文博单位:武汉博物馆、市革命博物馆、武汉盘龙城博物馆(筹)、武汉中山舰博物馆、八路军办事处旧址纪念馆、八七会议旧址纪念馆、国民政府旧址纪念馆、晴川阁管理处、詹天佑故居管理所、武汉文物考古研究所、市文物商店。

  局辖 3 个市直社会文化单位:武汉图书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

  局辖 8 个文化经营单位: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市民众乐园、市楚风艺术开发中心、市清芬文化娱乐中心、人民剧院、市豫剧团、市越剧团、市评剧团。

  局直辖 2 个直属单位:武汉市文化文物稽查支队、市文化局党校。

  市文化局现有局领导 8 人:局党委书记郭辉辉,局长和晓曦,副局长郑自来、魏文魁、肖肇中、马勋标,局纪委书记徐丽,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张正汉。

  (二)市文化局主要职能与职能处室

  根据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市文化局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物工作的路线、方 针、政策以及法律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和文物工作法 律、规章及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2 、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3 、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4 、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5 、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电影事业,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6 、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7 、研究拟订并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化艺术科技的研究、应用和开发,推广文化艺术科研成果。

  8 、管理全市文物事业,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

  9 、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市需要列入特别保护范围的对象,协调处理名城保护中出现的问题。

  10 、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11 、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拟订并实施对外文化交流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2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市文化局设 10 个职能处 ( 室 ) :办公室 ( 保卫处 ) 、艺术处、社会文化处、文物保护处(名城处)、博物馆处、文化市场管理与法规处、计划财务处(文化产业处)、人事处、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对外文化联络处)。根据有关规定,市文化局设纪委(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老干处。根据工作需要,市文化局机关还设有大型文化活动办公室。

  二、事业发展概况

  武汉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商文化和楚文化 , 为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底蕴和殷实的资源。得中独厚、得水独优的地理位置,使武汉文化逐步形成了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的鲜明特色。

  新中国成立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建设进入了一个较快发展期。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的逐步加大,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形成了全面发展、整体向上的良好态势。

  (一)专业艺术呈现新的繁荣

  1 、舞台艺术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市现有市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8 个,人员 1257 人,包括京剧、汉剧、楚剧、音乐(民族音乐、交响音乐)、舞蹈、话剧、儿童剧、木偶剧、杂技、说唱等 10 余个艺术品种。近年来,市直文艺院团按照 “一团一戏”的工作目标,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新创作演出京剧《三寸金莲》、《贵妇还乡》,汉剧《 王昭 君》 , 楚剧《养命的儿子》、《三月茶香》 , 舞剧《山水谣》、《筑城记》、话剧《春夏秋冬》、《母亲》,儿童剧《春雨沙沙》、《柠檬黄的味道》,杂技主题晚会《英雄天地间》等一批优秀剧(节)目。 2002 年以来,每年新创作剧(节)目 10 余台, 5 年来,获得国际级奖 10 余项,国家级奖 70 余项(包括国家级各类大奖)。其中,舞剧《筑城记》获得文华大奖;京剧《三寸金莲》、儿童剧《柠檬黄的味道》、楚剧《三月茶香》获得文华剧目奖;舞剧《筑城记》、儿童剧《柠檬黄的味道》荣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称号。

  2 、涌现了一批艺术人才。我市现拥有副高以上专业艺术骨干 256 人,著名艺术家 40 人。其中,于盛乐、张家昭、邓敏、胡和颜、邱玲、冷佳华、强音、刘薇等 8 人先后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 , 李冰获中国剧协曹禺剧本奖。涌现出刘鹏、王丹萍、周锦堂、陆鸣、田克兢、刘宝童等一批武汉知名艺术家和谢虹、李坛、熊涛、臧馨、徐千惠、程娜、方景、耿丽娅、王黎、夏青玲、周泽浩、镇亚荆、曹丞等一批青年新秀。

  3 、演出市场繁荣有序。市直 8 个文艺院团每年演出 1800 多场。配合党和国家重大节庆活动,每年还举办 10 多场公益性主题性大型演出活动。武汉杂技团大型杂技晚会《英雄天地间》演出超过 800 场,其中在欧洲演出 420 场,观众 30 多万人,收入超过 1500 万元。“双休(假日)天天演”、“月末音乐会”、文化下乡、暑期未成年人艺术鉴赏月等品牌活动效益明显。

  (二)社会文化取得新的成绩

  1 、群众文艺创作成绩斐然,群文品牌活动特色浓郁。目前,武汉市有近 50 多支社会艺术团队,有 2000 多支社区文艺团队。武汉邮政艺术团、武汉文农农民艺术团、电信艺术团连续多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直播节目。武钢文工团、邮政艺术团、星海合唱团等多次赴海外演出。 2002 以来,我市有 50 多项(次)作品获文化部“群星奖”及全国其他重要奖项。在 2007 年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上,舞蹈《直尕思得》、音乐《我哥回》获“群星大奖”。新春舞龙大赛、“武汉之夏”、“金秋农村文艺调演”、高校文艺调演、军营文艺调演、农民工文艺调演以及各区的品牌文化活动,四季不断;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影响广泛。

  2 、基层文化面貌显著改善。我市有青山、江汉、硚口、江岸、洪山等 5 个全国文化先进区,武昌、蔡甸、新洲等 3 个省级文化先进区;有 118 个市级文化先进街乡镇。武汉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和江汉、东西湖、洪山、青山、硚口、江夏区图书馆等 8 个馆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市群艺馆和江汉、江岸、硚口、青山区文化馆等 5 个馆为国家一级文化(艺术)馆。百步亭花园社区、常青花园社区和南湖中央花园社区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

  3 、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以市群艺馆为龙头、区文化馆为支撑、乡镇(社区)文化站为基础的群众文化网络;形成了以市图书馆(少儿馆)为龙头、区图书馆为支撑、乡镇(社区)图书室为基础的图书服务网络;以市电影公司为龙头,区、乡和农民文化经营户为基础的电影放映服务体系。全市现有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17 座,其中省市级馆 3 座,藏书 672.35 万册。建立了农村电影供片中心,启动了流动图书服务工程。目前有 70% 以上社区建有文化室, 80% 以上社区建有千册图书室。

  (三)文物保护和名城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1 、代表武汉文化个性魅力和历史文化渊源的全市九大文物保护和名城建设工程全面启动并初见成效。即:盘龙城商代遗址保护工程、武昌辛亥首义园建设工程、武昌昙华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中山舰文化旅游区建设工程、月湖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龟山历史风貌区建设工程、汉阳旧城风貌区改造工程、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暨农讲所片晚清风貌区改造工程、新四军汉口军部纪念馆建设工程等。武昌农讲所、八七会议旧址被列入全国红色旅游 100 家经典景区,盘龙城商代遗址保护规划列入国家文物局“十一五”发展规划项目。目前,我市有 175 处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 13 处、省级文保单位 64 处。

  2 、博物馆、纪念馆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我市初步完成对武汉地区 38 座综合性、专业性博物馆、纪念馆的资源整合,形成了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社会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服务体系。市直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市直博物馆除因有一批基本陈列外,配合党和国家重大节日,《秦俑国宝文物展》、《“ 8+1 ”武汉城市圈文物精品展》、《戴高乐生平展》、《法国波尔多文物展》、《 19 世纪俄罗斯现实主义绘画展》等。武汉博物馆还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达标试点》工程。

  3 、出台文物保护法规。我市重要的文物保护法规《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已由省市人大审批颁布, 2008 年 2 月 1 日起 正式实施。市文化局依法对全市重大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项目进行前置审批。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明显。汉剧、楚剧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 14 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62 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还有 7 项申报全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目前已公示已结束。

  (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目前,市文化局行政许可事项有 6 大类 13 子项,专设有行政审批中心,也可以网上审批、市区联合审批、进驻市规划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对网吧、音像、娱乐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文化管理新途径。国家文化部于 2004 、 2005 年两度在武汉召开全国网吧连锁经营高峰论坛; 2006 年 7 月文化部在我市启动了全国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执法季活动。经过近 20 余年的培育和发展,全市基本形成娱乐、音像、网吧、美术、演出、电影、对外文化交流、文化艺术培训等门类较为齐全的综合型文化市场。目前已基本形成市、区(县)、街(乡)三级管理网络,拥有一支由 220 多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文化市场稽查队伍。

  (五)文化产业步入新的阶段

  1 、制定文化产业战略,支持强势业态做大,扶持生产链长的弱势业态。文化产业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制定了《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2004-2010 年)》、《武汉市动漫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稿)》等专项规划。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我市创意设计业、演艺业、电影服务业、网吧业和音像业处于全国前列,动漫游戏业、艺术品业、会展业、艺术培训业发展迅速。其中,创意设计业已有约 500 家机构,年产值 100 多亿元;电影放映业大型影城已有银幕 62 块、座位数 1.38 万个, 2007 年武汉地区电影票房收入 1.6 亿元,综合实力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500 座以上演艺剧场 11 个。

  2 、搭建产业交易平台,中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落户武汉。 2004 年我市举办了首届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签订合同资金 18 亿元。 2006 年 11 月,由国家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和中部 6 省 1 市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隆重举行。中部文博会列为国家三大文博会之一,每两年一届。

  3 、创新剧场管理新方式。一是组建武汉琴台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由武汉天河影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保利影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按法人治理模式,对琴台大剧院实施“政府授权、委托经营、市场运作、行业管理”的运营模式。二是组建武汉中南剧场管理有限公司。由武汉市演出公司和市电影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对中南剧场采取“两权分离、委托经营、市场运作、自求平衡”的运营模式。剧场管理公司化,是我市创新大、中型剧场管理方式的有益探索,标志着我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由政府直接管理向依托专业公司管理迈出了可喜一步。

  4 、大力引入社会资金,促进产业发展。我市现有 11 座多厅影城,座位数居全国第 3 位。滚石音乐台、台北新视听、田汉大剧院、拉斯维加斯娱乐城和钱柜等新建的娱乐机构,投资超过 3 亿元,并拓展到长沙、南昌等地;以中青网络、绿色动力、武汉星网咖等为代表的网吧连锁公司为标志,全市网络文化业已拥有电脑 11 万多台,投资额超过 4 亿元,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逐步成为网吧市场主流。目前我市共有文化企业 3600 多家,从业人员 10 多万人。

  (六)文化改革呈现新面貌

  1 、市直文艺院团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出台政策、明确思路。 2005 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深化市直文艺院团改革总体方案》,实行了“保”、“扶”、“放”、“转”的剧团改革思路,实施了“一团一策、一团一戏、一团一场、一团一品”的改革措施。二是加大投入。 2002 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武办文 [2002]47 号文件,确定对市直文艺院团艺术家及骨干尖子人员实施补贴政策。 2007 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市直文艺院团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武办文 [2007]52 号),进一步明确市直文艺院团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设立了市直文艺院团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 万元。三是以领导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艺术生产经营制度改革为重点,剧团内部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四是确立了“五个一批”艺术生产战略,文艺创作精品不断。

  2 、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区公益文化单位加大了干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内部机制改革力度,文化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3 、以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文化经营单位改革。文化经营单位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

  4 、理顺文化行政执法体制,启动了市文化文物稽查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远城区文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时向市编制部门提出了改革意见。

  (七)文化设施实现跨越性发展

  科学布局武汉三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兴建一批标志性建设。相继建成了武汉博物馆、光谷动漫城、武汉影城、武汉青少年宫音乐厅等一大批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历史名城保护“盘龙城商代遗址保护工程”、“武昌辛亥首义园建设工程”、“月湖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等 9 大工程陆续开工;启动了汉阳新区国际会展中心、汉口王家墩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逾 50 亿元。为迎接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我市相继修建 23 处场馆,总投资达 41.5 亿元,其中包括武汉琴台大剧院、琴台音乐厅、中南剧场、市美术馆、市艺术学校等。通过实施市直文艺单位空间布局调整工程, 8 家文艺院团基本实现了“一团一场、一团一景”目标,艺术生产和办公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八)对外文化交流迈上新台阶

  1 、文化交流活动频繁。交流地域从东欧、非洲、东南亚、逐步扩大至西欧、北美、大洋洲;交流方式从以访演为主,逐步发展为访演、商演、展览、讲学、考察兼而有之;交流内容从以杂技为主,逐步发展到杂技、歌舞、戏剧、少儿艺术、民间艺术等多品种、多门类。在政府间文化交流稳步进行的同时,民间对外文化交流也日益活跃。全市共派出各类文化艺术团组先后赴 70 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文化艺术交流,同时引进一批世界高水平的艺术团体来汉演出。

  2 、承办国家级文化交流活动。 2005 年,我市承办了武汉?法国文化年活动,包括法国音乐焰火晚会、法国空军飞行表演、《叱咤风云人物—戴高乐生平展》等 9 项法国文化年系列活动。 2006 年,我市承办了俄罗斯年的系列活动,包括俄罗斯明星芭蕾舞、《 19 世纪俄罗斯现实主义绘画展》等 4 项系列文化交流活动。 2007 年,我市承办了日本中国体育文化节、以色列?中国文化节、冰岛?中国文化节、中国约旦建设 30 周年祝贺演出等任务。

  3 、杂技节品牌效应扩大。武汉国际杂技节列入国家《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成为我国 7 大对外文化交流项目之一,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的品牌效应不断扩大。

  4 、精心打造对外文化交流节目,市直文艺院团出访呈新高。武汉杂技团多次代表国家赴外演出,受到访问国国家元首的接见。 2004 年该团杂技《英雄天地间》赴欧洲演出 420 场,被文化部部长孙家正誉为当年全国两大外演订单之一。武汉杂技团与荷兰星辰马戏公司、中国对外演出公司联合投资创编的大型杂技剧《海的故事》,赴欧洲为期一年、约 300 场商业演出。武汉人艺与韩国演出商共同投资创编大型木偶剧《睡美人》,在武汉、重庆、西安巡演后赴韩演出了 100 场。武汉说唱团、武汉京剧院、武汉乐团、武汉歌舞剧院、市艺校等先后赴外访问演出,受到好评。

版权所有  武汉市文化局2004